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友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三种方式
为方便港城百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友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三种方式:
1.权利人本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单在发证窗口领取;
2.委托人或监护人凭委托书或监护证明领取;
3.EMS邮寄(收件地址仅限张家港市),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一并申请证书邮寄。
另外,申请人可扫描受理单上的二维码查询办证审批进度,当业务进入发证环节,即可领取证书。
附件: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委托书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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