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套!张家港阳光家园定销房分房方案公示来了!

原文如下
大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阳光家园定销房分房方案的公示
阳光家园(四址范围:大新港以东、平凝路以南、星光路以西,阳光家园127幢以北)搬迁定销房已具备分房条件,为公开、公平、有序地做好分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分房办法
采用集中抽签方式实施分房,分房工作组由大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各村负责人组成,公安部门、张家港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
二、搬迁定销房房源
阳光家园131幢-140幢共448套,其中大套174套、中套248套、小套26套。
三、安置对象
根据阳光家园现有房源,拟对以下对象实施分房:
1对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腾房且从未安置过的搬迁户,每户先行安置1套。
2对确有特殊原因的搬迁户,每户安置1套(具体名单由各村按照分配指标确定)。
四、其他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村将在正式分房前两天开展行程码和苏康码查验工作,并根据查验情况发放入场券(每户限2张、每张限1人);分房当天凭入场券和本人身份证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
以上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至所在村或镇动迁条线(大新自然资源所一楼东侧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8760889。
特此公示。
大新镇人民政府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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