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关于规范旅游住宿餐饮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张家港新闻 2024/5/2 10:45:13 57次 0条点评
摘要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区街及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提升游客的体验感、满意度,特对辖区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其他经营者、餐饮经营者、旅游业相关经营者提醒如下: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区街及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旅游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放心旅游的价格环境,提升游客的体验感、满意度,特对辖区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其他经营者、餐饮经营者、旅游业相关经营者提醒如下:


      一、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当日客房、菜品等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依法应当免费或者优惠的也应当标明。

      二、相关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渠道销售客房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房型及包含的服务,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相关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及管理措施,不得借节假日之机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推动酒店宾馆的客房价格、餐饮价格、旅游相关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各经营者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上述违法行为,均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对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将依法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以上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证据资料及时投诉举报。



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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