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台电梯给予15万元的国债补贴,我市首台由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更新的电梯通过验收,正式投用
“安装好了,大家可以乘坐这台新电梯了。”近日,在大新镇阳光家园29幢1单元,随着张家港特检院工作人员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张贴在轿厢内,我市首台由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更新的电梯通过验收,正式投用。

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次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老旧电梯领域。政策出台后,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小区进行摸排,筛查出首批9个小区的207台电梯符合更新要求。“电梯需要满足使用15年以上,安全评估后存在安全运行隐患,在小区居民同意后,就能实施更新。”市物业管理处主任倪钱斌介绍,每台电梯给予15万元的国债补贴,超出部分由业主自筹,也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阳光家园有3幢小高层,原先的7台电梯由于使用年限长,故障较多,超长期国债资金的引入,坚定了居民更换电梯的决心。“7台电梯更换总费用约128万元,其中超长期国债资金补贴105万元,剩余资金由维修资金补充。首台电梯从1月8日开始更换,仅仅16天就完成了安装验收,其余6台电梯将在春节后开始安装。”居民蒋惠平介绍,新投用的电梯安全性、稳定性较高,乘坐感觉很舒适。此外,业委会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了15年的维保协议,确保电梯维保“不断档”。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是关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电梯乘坐安全,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将评估后符合更新条件的电梯列入申请计划。在电梯更新采购及后期安装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全程进行跟踪指导和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倪春林表示,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老旧住宅设施改造的长效机制,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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