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报名,张家港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来了,并发布实施公告
为有效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市城投集团经过市场调研、科学分析,研究出台全市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并发布实施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活动提供的可置换新房房源不超过100套,涵盖金厦房产的海和世纪、阳光春晓、阳光诚域、阳光经典、阳光锦上及凤凰印象6个房产项目,按照房源不同,最高可在现行销售价格基础上享受2000元/平方米的优惠。活动采取集中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将从3月1日持续至3月31日。活动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商品房置换一套金厦房产在售商品房,置换总价不得高于所购新房在售总价的80%。
参与置换的存量房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位于我市市域范围内、产权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本数)以下、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在2070年12月31日(不含本数)之后、房屋用途为住宅等。此外,存量房需产权清晰、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不得存在未结清贷款,且所在小区需具备物业管理。与房屋配套的有产权证的自行车库、储藏室也在收购范围内。
此次活动的收旧主体为张家港市顺达安居发展有限公司,旧房收购价按照旧房所在小区的基准价,基准价由市城投集团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定,旧房房款可抵作首付。公告中特别指出,置换成功的居民家庭在2年内可保留存量商品房施教服务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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