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广大春季退役士兵发出返乡报到指南
2月26日,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广大春季退役士兵发出返乡报到指南,包括办理退伍报到手续时需要准备的各项材料,以及各注意事项,欢迎“最可爱的人”回家。
报到所需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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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兵役登记介绍信(原件);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户籍注销证明(仅户口注销人员提供);
※银行卡(包括部队发放的退役金卡);
※复学证明(由学校出具,仅复学人员提供);
※入伍通知书(申请优待证用)六大类。
报到还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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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是烈士子女以上条件的,请在报到时携带好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此外,退役士兵应当自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前往当地退役军人报到登记窗口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逾期将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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