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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未扫码销售的药品将面临医保基金拒付

张家港新闻 2025/7/3 15:03:30 263次 0条点评
摘要据国家医保局信息,自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未扫码销售的药品将面临医保基金拒付。

      据国家医保局信息,自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未扫码销售的药品将面临医保基金拒付。

      药品追溯码如同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备唯一性,每盒药品的追溯码仅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同一追溯码出现多次销售记录,该药品则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被串换销售的风险。


      对普通购药者而言,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就能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全方位了解药品的“前世今生”。购药者可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中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也可以进入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中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行查询。在“药品信息查询”页面,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即可完成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后若显示“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两天后再次扫码尝试,若仍无信息,意味着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当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若此次销售正是本人购买,说明药品来源合法合规,若并非本人购买,则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极有可能是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进行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若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同样表明药品此前已被出售,大概率存在问题,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获取的并非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能依据上述方法和结论判断药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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