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港市水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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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张家港市水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根据水利部印发《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水节约〔2024〕132号)要求,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缓解指标型缺水问题,提升全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市水务局牵头编制完成《张家港市水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征求意见期间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网站留言或与张家港市水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2-58186058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70号国脉大厦
张家港市水务局
2025年12月4日
张家港市水预算管理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深入推进水资源管理领域改革,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优化结构、分类施策,推行先预算后用水,探索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张家港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以缓解张家港市指标型缺水问题为核心目标,通过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全面提升张家港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通过持续优化,实现预算核定更精准、用水结构更集约、管理流程更规范、节余指标流转更高效,推动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水预算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总量约束、定额管理。以区域年度用水总量和取水许可量作为预算额度上限,强化用水定额的硬约束。结合产业规划、种植结构与生产计划,从严核定各用水对象水预算基准额度,有效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实现水资源精细化管控。
分级管控、动态调整。稳中求进充分衔接好现有管理制度与水预算新机制,构建市域、区镇、用户的分级预算体系。以区镇为枢纽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上下联动的双向动态调节机制,提升预算管理的适应性与灵活性。
优化结构、保障发展。运用水预算手段规范用水行为,遏制不合理需求。推动节余额度市场化交易,激发节水内生动力,鼓励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水空间。促进水资源向高效益产业与项目倾斜,支撑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范围
张家港市全域,覆盖各用水行业、各用水水源、各区镇单元以及用水大户。
(一)用水行业。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居民生活、河湖生态、城乡环境等所有行业。
(二)用水水源。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所有水源。
(三)区镇单元。保税区、杨舍镇、锦丰镇、塘桥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等所有区镇。
(四)用水大户。辖区内所有自备水源取水户,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四、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2025年至2027年。2025年12月1日至本方案正式施行前,水预算管理有关事宜按本方案执行。
五、实施机构
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水预算管理,各区镇具体负责落实辖区范围内的水预算管理。
六、重点任务
借鉴财政预算管理“收支平衡”理念,全行业纳入、全水源涵盖、全区镇覆盖,聚焦用水大户,推行水预算管理,实行一年一预算、一年一审核、一年一评价,着力构建分级预算管理、双向动态调节、市场机制驱动的水预算体系。
2025年,编制水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完成水预算管理总体设计;2026年,开展分级预算管理探索,对用水大户先期试行水预算管理,建立水预算管理基础支撑体系;2027年,全面开展各用水行业、各用水水源、各区镇单元以及用水大户的水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一)合理确定预算管理层级和对象
行业管理对象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居民生活、河湖生态、城乡环境等所有行业。
水源管理对象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所有水源。
区镇管理对象包括保税区、杨舍镇、锦丰镇、塘桥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等所有区镇。
用水大户管理对象遵循“管住总量、抓住大户、分级管控、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为辖区内所有自备水源取水户、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具体纳入水预算管理的用水户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如有需要主动纳入水预算管理对象的用水户报市水务局同意后可一并纳入管理名单。
(二)科学设置年度水预算基准额度
1. 用水行业。针对农业用水、工业用水、服务业用水、建筑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河湖生态用水、城乡环境用水的行业属性和用水特征,建立全市分行业用水基础信息库,以真实、准确、及时的基础数据为驱动,采用科学方法统筹核算确定。
2. 用水水源。根据上级下达给本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年度用水计划管控指标、水量分配方案以及张家港市的取水许可情况等,综合确定全市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的额度。
3. 区镇单元。建立各区镇基础数据库,并对各区镇历年用水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明确各区镇的主导用水行业、主要用水对象,将分行业的水预算额度分解落实至各区镇,明确区镇的年度水预算额度,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
4. 用水大户。按照电力直流冷却水、电力非直流冷却用水、非电力用水分别进行核定,其中非电力用水分为有定额标准和无定额标准分别进行考虑。
(三)加强用水结构化配置
1. 明确用水优先顺序
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确保基本生态用水,在维护粮食安全和农业合理用水需求的基础上,按照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将水资源科学配置至各行业,推动水资源向单位用水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
2. 优化水源配置顺序
建立具有张家港市特点的多水源、多路径、统一配置、联合调度的水预算管理模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优先配置非常规水,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严格控制使用地下水,用足用好各类水资源。
将再生水纳入用水户的水预算管理,对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用水户,优先核定再生水预算额度,对超出最低限额使用再生水所节约的常规水指标,允许优先纳入水权收储和交易市场进行流转。
3. 强化项目准入评估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用地项目“水耗水平”准入评价。在火电等高耗水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取水审批时优先配置再生水。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取用自备水的建设项目应在水资源论证阶段做好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取用公共供水达到限定规模的建设项目,鼓励自主开展节水评价。
(四)强化水预算执行监督
市水务局对纳入水预算管理的用水户实施动态监测,对实际用水量接近或即将超出核定预算的用水户及时发出预警并提供针对性指导,以保障水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根据年度水预算决算评估结果,对取用水突破水预算基准额度、长期超定额用水、未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的用水户采取相应措施。各区镇做好辖区内用水户执行水预算的日常监管,确保水预算执行有效受控。
(五)探索节余用水市场化交易
对于在年度水预算执行中产生节余用水指标的,探索纳入水权交易市场进行流转,企业通过节水获得经济收益,以此促进用水户主动实施节水改造,形成水资源高效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的良性循环。
(六)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应用
完善张家港市水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功能,构建集监测、统计、调度于一体的水预算管理信息化模块,逐步开发用水户“掌上办”水预算服务小程序,全面实现水预算业务“足不出户、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在线服务目标,为用水户与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进一步优化水务营商环境。
(七)推进水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研究制订水预算管理工作手册、水预算基准额度核算技术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水预算管理与水资源刚性约束、水量分配和调度、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用水权收储交易、用水统计等现行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衔接。
七、预算程序
(一)分行业的水预算管理
由市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基础数据,依据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居民生活、河湖生态及城乡环境等不同行业的用水特征,科学核定全市年度分行业水预算额度。
(二)分水源的水预算管理
根据上级下达给张家港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年度用水计划管控指标、水量分配方案以及全市取水许可情况等,由市水务局负责综合确定全市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的水预算额度。
(三)分区镇的水预算管理
由市水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基础数据,将全市水预算总额按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生活、河湖生态及城乡环境等分解至各区镇。
以区镇为管理纽带,重点围绕工业用水,开展行业预算分解与用水户预算汇总数据的比对分析,构建“行业—用水户”双向联动的工业水预算动态调节机制。
(四)对用水户的水预算管理
用水户水预算管理是全市水预算管理制度的基础环节。该项工作按照“申请—核定—下达—执行—调整—决算”的闭环流程推进,实施按月监测、按季调度、按年决算的动态监管机制。
在具体实施中,应注重水预算管理与现有计划用水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统筹协调两项工作在时间节点、数据报送及考核要求上的对接与整合,切实减轻用水户负担,避免重复办理,提升管理效能与服务效率。
1. 申请
纳入水预算管理对象的用水户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水务局提交年度用水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数据详实、依据充分,为下一年度水预算的科学核定提供可靠依据,包括年度不同水源使用情况、年度实际生产情况、下一年度生产及用水预估、其他相关用水情况如外供水、施工临时用水等非生产性用水情况等。
2. 核定
市水务局按照水预算基准额度核算方法逐户审核其年度水预算额度。审核完成后,按用水户所属区镇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各区镇用水户水预算总额。
3. 下达
市水务局于每年1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水预算指标的正式下达工作。下达内容包括分行业、分水源、分区镇的水预算总量以及各用水户水预算额度。
4. 执行
水预算指标下达后,各用水户应依据核定的用水额度,制定具体的用水计划与管理措施,并在全年用水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用水户应建立健全内部用水台账,加强计量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用水数据的真实、准确与可追溯。
5. 调整
因生产计划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用水需求变化的,用水户应提前向市水务局提交申请调整年度水预算额度,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对因实际产量显著低于预估指标,导致实际用水量与预算额度差异较大,且未主动申请调减水预算额度的用水户,市水务局可组织专项审核核减其年度水预算额度。
对无正当理由超预算用水的单位,市水务局可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6. 决算
市水务局于每年一季度完成对各用水户上一年度水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决算。决算内容包括实际用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等核心指标,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系统评估,总结水预算管理的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并及时将决算报告及总结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八、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各区镇及用水户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水预算管理纳入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涉水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市水务局要加强全过程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和地方资金支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水预算管理宣传和培训,使取用水单位充分认识水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水预算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张家港市水预算管理用水户名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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