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薪酬补贴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我市启动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飞地”人才专项)申报工作。经认定入选的人才,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薪酬补贴。

一、申报范围
我市上市企业及拟上市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含)以上专项人才计划创业类人才企业、张家港市人才企业上市“攀峰计划”培育库入库企业及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认定的其他重点企业,在张家港市以外注册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研发类分公司、分支机构。
每家分公司、分支机构每年推荐申报人数不超过5人。
二、申报对象
1.在重点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就业满12个月,从事研发工作,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自引进以来连续逐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2.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产业方向、本人所在岗位匹配,且符合《苏州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3.年计税薪酬在20万元(含)以上;
4.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4 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
2.申报方式
“飞地”人才类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张家港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飞地”人才专项)申报表》(附件2),汇总形成《张家港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飞地”人才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请所需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区镇科技人才部门,区镇汇总后提交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3.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总公司及技术研发类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总公司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或认定文件);
(3)用人单位推荐意见书原件(附件4);
(4)《张家港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飞地”人才专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原件、电子版。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近12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申请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6)近12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制作方法见附件5);
(7)近12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未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自引进以来在外地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及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代缴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附件6);
(9)《张家港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飞地”人才专项)申报表》原件;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 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注意: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我市重点企业单位公章及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单位公章。
4.遴选机制
张家港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采取积分认定制,根据人才的学历层次、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维度对人才进行评价,按照积分由高到低选取择优产生,最终入选名单以张家港市委人才办、张家港市人社局发布的认定文件为准。
1.个人素质,占20%权重。申请人为本科学历学位的积50分,硕士学历学位的积70分,博士学历学位的积90分。
2.紧缺指数,占30%权重。申请人所学专业须列入《苏州市2025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照紧缺指数级数赋分,3级以下积50分、4级积70分、5级积90分。
3.薪酬水平,占50%权重。申请人在单位年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达到 20万元至100万元,可积60分至100分,薪酬越高,积分越高。
此外,拥有中级职称者加1分,副高职称者加1.5分,正高级职称者加2分;拥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加1分,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加1.5分,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者及以上加2分;拥有职务发明专利的,国内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1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1.5分,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加2分;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者加1分。所有加分项每人累计不超过5分。
5.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申请提交(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各区镇相关业务科室。
第二阶段:资格初审(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13日)。各区镇对申报单位资质、申请人在职在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汇总提交至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第三阶段:资格复审(2026年2月13日—2026年2月27日)。市人社局对申报单位资质、申请人在职在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资格复审。
第四阶段:媒体公示及发文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形成拟认定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会审。经会审符合条件的,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社局发布补贴资格认定文件,按规定发放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飞地”人才,每年择优进行资助。经认定的人才可分层次获得10万元、6万元、3万元不等的薪酬补贴,其中各档次的人员分配分别依据受资助人员总数的20%、30%、50%比例划定。
五、联系方式
1.各区镇业务科室联系方式
保税区(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58329802
经开区(杨舍镇):58111906
冶金园(锦丰镇):58959092
高新区(塘桥镇):58963926
乐余镇:58666338
凤凰镇:58421012
南丰镇:58618353
大新镇:58760353
常阴沙:58639105
2.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8171330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一楼人才会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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