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传来3大重磅消息!

刚刚,传来3大重磅消息。
1、国务院拟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2、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3、官方明确!利好来了!财政部,重磅定调,明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01、
国务院拟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日前,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4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2.7%提高到6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64缩小至2.34。近年来我国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但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公租房等资源紧张,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等问题仍需继续优化健全。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
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取消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报告指出,我国城乡要素流动更加顺畅。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不断优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平等享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逐步增加,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提高到97%。
二是加强乡村人才引进培育。培育高素质农民近500万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25万余人,返乡创业人员超过1430万人。一大批大学生、城市公共服务人才等下沉农村一线。
三是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扎实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效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四是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投入。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稳步增长,2024年达到2.7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8.4%,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稳步提高。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与此同时,报告指出,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还存在机制仍不健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有待深化的问题。部分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公租房等资源紧张,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仍需加力,“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有待健全。吸引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仍需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待深化。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途径不多。“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待完善,农村金融产品适配性有待提升,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领域动力不强与规范不够并存。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报告指出,下一步,要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机制。
一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完善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健全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支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二是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动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涉农企业创新创业,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强化返乡入乡人才服务保障。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推动涉农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农业科技园区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
三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优化收益分配,完善权益保护。
四是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农村金融供给,进一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02、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2月29日发布消息
经省政府同意,江苏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90元、2260元、2010元分别提高到2660元、2430元、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元、22元、20元分别提高到25元、23元、21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相关政策解读,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jshrss.jiangsu.gov.cn)查询。
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激活经济增长动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
03、
官方明确!利好来了!财政部,重磅定调
财政部:明年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会议指出,2026年财政将大力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继续安排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调整优化补贴范围和标准。
财政部: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
二是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更好发挥债券效益。
三是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地方自主可用财力。
四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
五是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放大政策效能。
2026年财政工作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内需主导,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大力提振消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对新质生产力、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
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进一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开展新一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拓展发展空间。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居民就业增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
五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政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六是加强国际财经交流合作,支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深化拓展全球伙伴关系,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实施好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货物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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