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为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计划编制范围为张家港全域,计划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精准有效的土地供给,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聚焦用地保障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双提升”,推进建设用地总量管理、高效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科学谋划我市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宏观调控作用,保障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6年度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702.1623公顷以内。包括商服用地15.266公顷、工矿用地278.2534公顷、仓储用地0公顷、住宅用地43.6954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43.3861公顷,拆迁安置房用地0.309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4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9.07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2387公顷、特殊用地0.3674公顷、其他用地31.3255公顷。
四、政策导向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科学配置建设用地,为构建“5+5+N”传统、新兴、未来产业体系提供土地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土地市场,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依托苏南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土地市场,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鼓励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保障计划执行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会同镇(区、街道),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保障计划有效落实。
(二)统筹兼顾,提高实施效率
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统筹兼顾,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等措施予以重点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规范运作,保证计划质量
通过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及时公布住宅用地计划地块清单。定期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出让信息,有效引导市场合理需求。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1. 张家港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 张家港市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 张家港市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备注:地块信息以出让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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