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张家港市货车限行区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来啦!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调整张家港市货车限行区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为规范张家港市货车通行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张家港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拟启动调整张家港市货车限行措施决策事项(以下简称“本决策”),现就本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公示之日起30天,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2日期间,公众对本决策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馈。
联 系 人:张皓彦
联系电话:0512-55371239
电子邮箱:zjgjxj@sina.com
附件:《关于调整张家港市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张家港市公安局
2026年5月13日
关于调整张家港市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限行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新建情况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货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限制通行区域、时段、车型及通行证办理的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时段、车型
(一)市区
1、限行区域:市区范围(东二环以西、南二环以北、西二环以东,张杨公路以南区域,不包括以上道路)。
2、限行时段:07:00——22:00。
3、限行车型: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
(1)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和轻型厢式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在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2)其他进入限行区域以内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须办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已办理货车市区通行证的,早、晚高峰时段(07:00—09:00,16:30—18:30)禁止通行(办理《特许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3)排放标准为国Ⅲ标准和低于国Ⅲ标准的以柴油作为动力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4、通行证办理方式详见附件一。
(二)高架及其地面道路
1、限行区域:城西高架路(在建)、城南高架路、杨锦高架路、苏虞张高架路、弘吴大道高架路、杨锦公路(北二环-张杨公路)、东二环(张杨公路-东南大道)、南二环(东南大道-港城大道)、西二环(小河坝西路-张杨公路)、苏虞张地面道路(东二环-新泾路)。以上路段不可办理通行证,《特许车辆通行证》除外。
2、限行时段:全天24小时。
3、限行车型:危化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除轻型货车、微型货车以外的其他类型货车。
(三)乡镇
各乡镇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及车辆类型详见附件二。
二、涉及工程抢险、市政养护和其他民生生活需求等特需车辆,至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规定办理特许通行证。
三、对注册登记时车辆类型已登记为非“轻型多用途货车”的皮卡,车辆所有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本通告设置交通标志,车辆驾驶人应当按交通标志通行,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X月X日。
附件一:
通行证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
一、临时通行证
仅限普通货车临时通行,在“张家港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等其他证明资料,有效期不超一天。
二、长期通行证
《普通货车长期通行证》《特许车辆通行证》至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工程运输车通行证》《普通危险化学品(非剧毒)运输车辆》至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控中心办理。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普通货车长期通行证,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通行证申领表》;
2.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辆强制保险等;
3.货物运输合同或车辆所有人(单位)在限行区域居住的材料;
4.需经常进入限行区的理由及通行线路说明;
5.有停车泊位的材料。
(二)专项作业车辆通行证,到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控中心办理,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通行证申领表》;
2.提出《通行证》申领请求的个人身份证、委托书(介绍信)和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
3.专项作业车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
4.专项作业合同;
5.承接工程渣土运输、处置业务的,还需提交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核发的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准运证及渣土处置的行政许可证;
6.渣土车须符合《张家港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7.车辆强制险及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专项作业车指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从事工程渣土、沙石、建筑材料、垃圾等运输作业及其相关活动的车辆以及运输超长、超宽、超高货物车辆等。
(三)普通危险化学品(非剧毒)运输车辆通行证,到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控中心办理,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通行证申领表》;
2.提出《通行证》申领请求的个人身份证、委托书(介绍信)和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
5.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6.车辆强制险及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
三、特许车辆通行证
特许车辆通行证,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通行证申领表》;
2.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辆强制保险等;
3.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途说明。
特许车辆包括工程抢险、市政日常作业车等,如:专用生活垃圾清运车(不含建筑垃圾运输车),制式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交通、防汛、防火等维修车、抢修车、巡查车等。
附件二: 各乡镇区域货车限行规定

















290万元
4小时前
268万元
4小时前
205万元
4小时前
69万元
8小时前
128万元
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