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张家港一餐饮店多项违规被查
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正式施行。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一起网络餐饮经营者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违法案件,该案是“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落地实施后我市查处的首起相关案件。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
该商户多项经营行为
违反了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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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线上线下店名信息不符,在某平台备案的网店名称与实体店门头招牌名称不一致;
二是未落实外卖食安封签制度,门店打包完毕的待送外卖餐品全部无食安封签,无法预防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冷藏冷冻设施未落实管理维护,冰箱无温度显示装置且内部积霜严重,难以满足食材低温储存要求。


针对上述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修改线上网店名称保持与线下店招一致;当日完成冰箱除霜并配置温度计;所有外送餐食均按要求实施封签后方可配送。该店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宣教已深刻认识到新规严肃性,今后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要求,规范自身餐饮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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