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7月第1期)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建立执行案款信息公开和对账核查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6年7月9日
执行款发放案外人信息公示

温馨提示
如无法拨通上述联系电话
请拨打执行值班电话
0512-56967199、13506221909
如需现场办理认领
请至张家港市凤凰镇映山路12号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99万元
5小时前
202万元
5小时前
645万元
8小时前
115万元
14小时前
172.8万元
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