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 调整意见如下:
张家港新闻
2015/9/9 1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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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市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江苏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3号)等文件精神,保障我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决定调整张家港市自来水价格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调整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