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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淘汰营运车辆不再发放环保标志

张家港新闻 2015/10/30 13:07:57 907次 返回资讯
摘要 依据环保部的要求,今年底前长三角地区要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截至目前我省黄标车淘汰率进展较慢,营运类黄标车淘汰难度最大。为此,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对列入淘汰范围内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再发放环保标志。
网友评论(共1条)
头像网友

2015/10/30 13:43:29编号13664

应当管理汽车制造厂,控制他们的排放。 老百姓用血汗钱买的汽车,如果政府或汽车制造商不回购,凭什么要求消费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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