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淘汰营运车辆不再发放环保标志
依据环保部的要求,今年底前长三角地区要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截至目前我省黄标车淘汰率进展较慢,营运类黄标车淘汰难度最大。为此,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1月1日起,对列入淘汰范围内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再发放环保标志。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政府今年初制定计划,年底前全省范围内要淘汰黄标车33.89万辆,基本实现淘汰黄标车的目标。但是截至9月底,全省共淘汰黄标车23万辆左右,淘汰率尚不足七成,没有达到时间进度要求。省环保厅大气处副处长刘海东表示,用于营运的黄标车是淘汰的难点,拖了淘汰进度的后腿——按照目标,今年全省要淘汰营运类黄标车9万辆,1—8月仅淘汰了56.84%,比平均淘汰率低。实际执法中,很多营运类黄标车车主认为车子还能跑,不愿意淘汰。
为加快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核查,对应当淘汰的车辆,用多种手段倒逼企业主动淘汰。《通知》规定,从11月1日开始,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再核发环保标志,也不再办理营运年度审验手续,没有营运证就属于黑车,一旦上路就要被处罚。
同时,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还要求13个省辖市进一步扩大黄标车的禁行区域,全省乃至整个长三角地区建立黄标车黑名单库,让黄标车无处可行。
2015/10/30 13:43:29
应当管理汽车制造厂,控制他们的排放。 老百姓用血汗钱买的汽车,如果政府或汽车制造商不回购,凭什么要求消费者淘汰?!1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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