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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拍卖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友情提醒

张家港新闻 2024/3/6 16:10:33 105次 返回资讯
摘要 ​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广大申请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普通拍卖(不含法拍)办理不动产登记需由当事人共同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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