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房屋出租后出现物件损坏应该谁负责?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张家港新闻 2010/10/26 10:53:42 3262次 0条点评
摘要

很多人在租房子的时候遇见一个头疼的事情,就是房东提供的设施时不时的有损坏,那么这个时候的修缮义务应该有哪一方承担,则是成了很多人关注的

很多人在租房子的时候遇见一个头疼的事情,就是房东提供的设施时不时的有损坏,那么这个时候的修缮义务应该有哪一方承担,则是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我们以杨女士遭遇的情况为例,请专家律师为我们作答。

  杨女士问:我租的房子现在漏雨,房东是不是应该来维修?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他如果不及时维修,你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他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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