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农委印发《张家港市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近日,市农委印发《张家港市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机构建设、岗位设置、监管网络、工作制度、履行职能、标准化等六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区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全面完成,监管人员全部到岗,工作经费得到保障,网格化监管模式全面推开,区镇级监管工作开始规范有序运作,建立起一支规范有序、素质优良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基础不断强化,农业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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