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被评为“2011-2014年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为激励先进,推进平安江苏建设,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被评为“2011-2014年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自2011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以来,张家港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国平安法治最先进县市”的目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力保障了该市争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排头兵稳步推进,连续11年荣获“江苏省平安县(市、区)”称号,公众安全感满意度93.5%,位居苏州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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