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起 恢复中小套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自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我市将从2014年12月12日起,恢复执行购买中小套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70%。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买新房最高可以贷到8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张家港二手房 http://www.zjgzf.cn/zjg_sale_1/ )最高可以贷到77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最高可贷88万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举例说,以职工小王为例,夫妇俩都正常缴存公积金,而且两人公积金账户上有足够的余额,首次购买88平方米新房、住房总价为106万元,小王付了22万元的首付款,需要贷款84万元。政策恢复前,小王夫妇最高可以公积金贷款(张家港贷款 http://www.zjgzf.cn/daikuan/ )50万元,还需要组合34万元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贷款20年计算(按现行利率、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如果按期正常还清贷款,这34万元的商业贷款共计要支付利息266347.69元。政策恢复后,小王夫妇另外需要贷款的34万元,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如果同样是按期正常还清贷款,那么仅需要支付利息165295.33元,可以节省下101052.36元的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想要达到88万的最高贷款额,有几个需要满足的条件,首先是以户为单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曾使用过现在还清的也不能算首次,但纯商贷使用公积金摊还的,如果买房进行公积金贷款则可以算作首次。其次,要正常缴存达半年以上。第三,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余额,即如果想要贷满88万元,夫妻两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总计要有8.8万元。第四,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政策撑腰刚需族买房
据介绍,此次恢复执行中小套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为了继续加大对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新房最高能贷公积金50万元,二手房35万元,如仍不能满足贷款额度需求,就只有通过组合贷款的方式来解决。政策恢复后,符合条件的职工除了支付一定的购房首付款外,剩余部分全部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解决,这既有效解决了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又节省了利息支出。
该政策早在2012年下半年就曾经实施,但由于之后房产交易市场快速升温,公积金贷款需求猛增,全市公积金资金高位运行,该政策不得不于2013年初暂停。
同时,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公积金也不断加大政策倾斜与服务保障。市公积金中心率先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房源”,按照正常的公积金贷款发放。申请贷款时,首付款比例只需总房价的二成以上;在计算可贷额度时,还可以上浮3万元。并且从2012年开始,还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进行利息补贴,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
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职工,贷款利率也是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执行,比照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同档次贷款利率低了近2个百分点。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的职工,首付款比例由原来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五成以上,降低到了三成以上。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上浮后仍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同档次贷款利率低1.5个百分点左右。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份,全市已经向21772户家庭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7.28亿元。其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0330户、52.41亿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1442户、4.87亿元;中低收入家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595户、8769万元。当年,共为2656户中低收入家庭办理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507.13万元。
近期公积金政策调整
自2014年10月3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11月21日晚,央行宣布降息。即日起苏州也正式下调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下调至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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