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杨舍镇),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一个安全、洁净的城区环境,现将元宵节期间市区禁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禁放范围为市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在此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
2.各部门要按照2月1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上部门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强有力的禁放声势,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3.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张家港市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108万元
14分钟前229万元
22分钟前128.8万元
1小时前109万元
1小时前13800万元
2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