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实施三年了你知道吗
《关于江苏省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这个文件名实在有点拗口,能一口气读完的先赞一个!也就是说,今后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工伤保险,那我们张家港啥时候实施?还是……
今天询问了市人社局,果然,张家港一向走在全省前列,这次咱又领先了三年! 2012年7月发布的《通知》,将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但为什么小编身边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个事情呢?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全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编制外的各类用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先问下自己你属于什么用人性质?)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编制内全部参保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也就是说,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出钱。(钱不是从你口袋里掏出去的,你当然感觉不到啦!)
需要提醒的是,工伤职工服从组织安排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或者在与企业及其他单位之间流动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接收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在当地申报继续参保。工伤职工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规定执行。
179万元
24分钟前298万元
2小时前299万元
6小时前488万元
2分钟前135万元
3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