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礼在斑马线干了这件事 被记了三分
张家港车主注意,这种情况下,你必须要让啊!昨天,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一起“小案例”,全国首例“斑马线罚款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省海宁市贝某驾车行经一处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遇到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交警决定对他罚款100元并记3分。贝某不服,经行政复议维持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遂判决贝某败诉。
斑马线,被称为“行人的生命线”,遇斑马线礼让行人是所有驾驶员上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的基本交通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有明确规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总之就是:车让人!
细心的市民可能会发现,张家港市区主干道上有不少“今天你礼让行人了吗?”“请文明礼让行人”等指示牌。2010年,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列入了倡导的“六大文明交通行为”之一。
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行人,都是交通参与者,为了道路的畅通无阻,需要每个人的协同配合。小编觉得,无论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我们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宽容,尊重生命、尊重弱者、尊重人,才能最终提升全社会的文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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