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补偿政策”出台 安置户选择多元化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重点工作要“稳妥实施市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政策”。记者从市房屋征收办了解到,房票补偿是在我市房屋征收(协议搬迁)补偿安置政策继续执行的基础上,增设的一种货币补偿方式。自2016年12月起实施。
房票补偿政策是市政府根据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制定的。房票补偿政策的实施,既深化了我市房屋征收安置方式的改革,也扩大被征收(搬迁)人的选择范围,缩短安置过渡时间,提升居住品质。
市房屋征收办副主任陆满新:“房票政策对象主要在二环路以内实施的征收补偿项目,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选择房票政策搬迁人可以自主选择认购本市范围之内参与房票政策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开发的所有楼盘,比如:市区二环路以内有一套房屋拆迁,老家在金港,想在金港通过房票政策买房子,就可以通过房票买房。”
房票补偿的实施范围为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张杨公路内范围。范围以外以及各区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照实施房票补偿政策。
政策明确规定,房票补偿的对象是住宅房屋,包括公寓房、房改房和宅基地私房。被征收(搬迁)人选择纯货币补偿的,才可以实行房票补偿,凭房票认购本市范围内参与房票补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新建商品房,包括商品住宅、商业用房、车位、车库等。
市房屋征收办副主任陆满新:“房票政策办法试行阶段暂时放在市区二环路以内的征收搬迁项目,在征收项目中实施双向市场化评估的。我们到楼盘通过房票买房,价格市场化,如果老房子还是施行原来的区位价加重置价,对老百姓就不公平,所以房票政策的对象明确了一定是双向市场化评估的征收项目或者协议搬迁项目。”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对选择房票补偿的被征收(搬迁)人,在现行货币补偿奖励15%的基础上,按房票面额实际使用部分再增加15%的购房奖励。市房屋征收办政策法规科科长沈钏:“房票补偿的15%奖励有两个计算标准,被征收或被搬迁在签订协议时确定选择房票补偿的额度,房票补偿15%奖励最高按照这个额度计算,根据百姓去购买商品房实际情况,可能会存在购买的商品房使用的房票额度少于当时房票面额,那么15%奖励就根据购买商品房实际使用额度的金额进行15%奖励。”
市房屋征收办提醒广大被征收(搬迁)人,房票以实名制IC卡的形式发放,可以购买多处房屋,直至房票面额使用完,但必须为本人使用,不得提现、转让、赠予和抵押,并且在自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将视作其自愿放弃房票补偿。
78万元
2小时前120万元
2小时前95万元
11小时前179万元
3小时前108万元
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