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房产

重要!张家港2009-A16号地块项目规划方案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来了1

张家港房产 2020/7/17 11:32:34 1254次 0条点评
摘要 张家港市新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张地2009-A16号地块项目规划方案(华昌路西侧、沙洲路北侧),我局已依法受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项目周边部分居民提出拟建项目住宅高度过高、与居民楼间距过近的问题,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8年版)》,拟建建筑的建筑高度、与居民楼的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7月15日

张家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布了

关于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张家港市新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张地2009-A16号地块项目规划方案(华昌路西侧、沙洲路北侧),我局已依法受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项目周边部分居民提出拟建项目住宅高度过高、与居民楼间距过近的问题,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8年版)》,拟建建筑的建筑高度、与居民楼的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于本告知书公布之日起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中路18号410室)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登记。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赵君    联系电话:56791802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5日

在2020年5月26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此地块项目方案批前公示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地块鸟瞰效果图





▲总平面图(仅供参考)

       据规划要求,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12-35米(小高层、多层),商业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可沿沙洲路及华昌路设置配套商业,面积不小于2000㎡。

      此外,根据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要求,①按照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评价;②地块内住宅建筑的预制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应达100%,且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网友评论(共0条)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速来挽尊!
  • 张家港房产相关阅读

    中国CPI数据显示楼市调控未对中国经济造成影响

    2010/7/17 16:34:17

    中国GDP全球第二之隐患 房屋拆迁谁来作主

    2010/9/29 11:34:15

    项目投资匡算4.95亿元!张家港泗港花苑(一期)保障性安置用房来啦!

    2023/4/27 13:21:31
    猜你喜欢的小区
    塘市街
    塘市街 4000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1001次

    黄金湾小区
    黄金湾小区 5777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4143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