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张家港2009-A16号地块项目规划方案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来了1
7月15日
张家港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布了
关于规划行政许可听证权利告知书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张家港市新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张地2009-A16号地块项目规划方案(华昌路西侧、沙洲路北侧),我局已依法受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项目周边部分居民提出拟建项目住宅高度过高、与居民楼间距过近的问题,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8年版)》,拟建建筑的建筑高度、与居民楼的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于本告知书公布之日起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中路18号410室)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登记。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赵君 联系电话:56791802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5日
在2020年5月26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此地块项目方案批前公示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地块鸟瞰效果图
▲总平面图(仅供参考)
据规划要求,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12-35米(小高层、多层),商业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可沿沙洲路及华昌路设置配套商业,面积不小于2000㎡。
此外,根据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要求,①按照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评价;②地块内住宅建筑的预制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应达100%,且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
80万元
10小时前337万元
3小时前218万元
1小时前488万元
5小时前245万元
202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