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15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15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
11月4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市区港城大道沙洲路路口看到,由东向西方向的位置安装了右转信号灯,右转信号灯灯色转换顺序为“红灯-红灯灭灯-黄灯-红灯”,即右转信号灯没有绿灯灯色,采用红灯灭灯代替绿灯。“在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显示红灯时,右转车辆禁止通行;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显示红灯灭灯时,右转车辆礼让行人和其他方向车辆,安全通过路口。”市公安局交警杨舍中队民警贾成冲介绍,当前右转弯事故频发,是因为大型机动车在右转弯通过路口时存在内轮差,大型机动车驾驶人存在“右转弯盲区”。在路口设置右转信号灯,将行人、非机动车与右转弯车辆区分开来,可以消除安全隐患。如果机动车右转弯时闯红灯,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右转信号灯一般设置在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合流冲突严重或右转车辆与右侧横过道路行人冲突严重的路口。目前,交警部门在港丰公路双丰路路口、港城大道南二环路路口、国泰路人民路路口等15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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