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有序恢复全市养老服务工作
鉴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为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在做好常态化精准防控,有效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运行,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经综合研判,报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现决定有序恢复全市养老服务工作。
一、有序恢复养老服务
1.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
2.6月3日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序恢复。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养老服务恢复后,各镇(区、街道)要严格按照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指导相关机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养老机构方面
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严格执行《2022年苏州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相关要求,持续做好防疫管理,重点落实好以下要求:
1.关于外来人员入院。外来人员(含探视家属、第三方维保工作人员等)进入养老机构的实行“八必须”:必须预约登记、必须持有“苏康码”绿码、必须提供近14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动轨迹(行程码不带“*”)、必须按照市联防联控指挥部规定提供有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必须确认没有“十大症状”、必须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必须扫码入院(机构扫码枪扫码或扫“场所码”),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养老机构应引导做好防护措施,保持安全距离,控制单次探视的人数,按照指定路线出入,减少人员聚集和不必要的接触。对于无法离开生活区的老人,养老机构应事先做好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估,严格做好探视人员防护和消杀,在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线路进入房间探视。
2.关于收住新入院老年人。除执行上条进入养老机构规定外,老年人进入机构后,单间居住并健康监测3天无异常后,进入集体生活区居住。
3.关于核酸检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含第三方外包人员)和住养老年人,按照目前要求频次组织全员核酸检测。
4.关于外来物品消杀。快递、邮包、家属携带物品等外来物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方可进入养老机构。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
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执行《2022年苏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复工复业工作指引(第一版)》,重点落实好以下要求:
1.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及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设施,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入场。各类服务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提供服务,减少同一时段内设施内聚集人数。
2.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按防控要求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在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居家养老服务。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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