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列入张家港市首批红色地名名录的公示
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拟列入张家港市首批红色地名名录的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根据《关于征集宣传全市第二批红色地名的通知》(苏政民区〔2023〕5号)要求,经全市各镇(街道)推荐申报、资料审核、部门和专家评审,拟将下列地名列入张家港市首批红色地名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张家港市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地址: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005室,邮编215600,联系电话:0512-58671559)。
张家港市民政局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家港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388万元
30分钟前170万元
1小时前1588万元
33分钟前108万元
20小时前128.8万元
2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