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新闻

市政府关于同意塘桥镇部分道路命名、调整的批复

张家港新闻 2023/8/17 12:13:12 206次 0条点评
摘要你镇《关于塘桥镇部分道路命名及延伸使用的请示》(塘政发〔2023〕23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申报的3条道路予以命名,2条道路予以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塘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塘桥镇部分道路命名及延伸使用的请示》(塘政发〔2023〕23号)收悉。根据《张家港市地名管理办法》(张政发规〔2015〕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对你镇申报的3条道路予以命名,2条道路予以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道路命名

      1.同意将你镇位于徐家湾路以北,东起星弈路、西至西环路的道路命名为“未央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EIYANGLU。

      2.同意将你镇位于未央路(拟命名)以北,东起202县道(X202)、西至西环路的道路命名为“荟萃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ICUILU。

      3.同意将你镇位于青龙路以东,南起人民东路、北至南京东路的道路命名为“蔡墩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AIDUNLU。

      二、道路调整

      4.同意将你镇“书径路”(原南起弘吴大道、北至大唐路)向北延伸至芳洲大道。调整后的“书径路”南起弘吴大道、北至芳洲大道。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JINGLU。

      5.同意将你镇“经成路”(原东起双丰路、西至新204国道)向西延伸至青龙路。调整后的“经成路”东起双丰路、西至青龙路。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GCHENGLU。

       请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及时做好道路标志牌、门号牌等地名标志牌的制作、设置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网友评论(共0条) 全部评论
  • 暂无评论,速来挽尊!
  • 张家港新闻相关阅读

    用地面积约33.59公顷!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办事处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来啦!

    2023/4/25 13:23:34

    多证合一! 张家港市首张食品经营管理类许可证发放

    2024/8/2 14:19:31

    关于杨舍城区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式,又要多一所幼儿园了

    2019/6/10 9:30:33
    猜你喜欢的小区
    锦城天第
    锦城天第 8050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4747次

    青逸家园
    青逸家园 5951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5256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