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评论

最新!11月1日起张家港市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有调整

张家港房产 2017/10/30 14:51:09 4368次 返回资讯
摘要 自2017年11月1日起,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时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清缴证明”。“物业管理费清缴证明”在房产交易网签备案节点进行审核,即在中介处申请委托成交的存量房网签备案,“物业管理费清缴证明”由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统一审核;申请人在申请自行成交网签备案时需提交“物业管理费清缴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交易窗口进行审核。
网友评论(共0条)

非常抱歉,暂无审核通过的评论!
猜你喜欢的小区
常虹新村
常虹新村 4303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5958次

万达广场
万达广场 11686元/平方

现房 本月关注4256次

猜你喜欢的新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