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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市不动产抵押登记全面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的通知

张家港房产 2022/4/27 9:46:19 1817次 0条点评
摘要为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根据苏州市统一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各签约“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协议银行在办理张家港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业务时均签署和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用以替代原本的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五类无法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的特殊业务除外(具体详见去年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签约银行签订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补充协议》)。

关于张家港市不动产抵押登记全面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的通知


      各签约“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协议银行:

      为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根据苏州市统一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各签约“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协议银行在办理张家港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线下业务时均签署和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用以替代原本的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五类无法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的特殊业务除外(具体详见去年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签约银行签订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开发贷、ABS模式贷款、银团贷款等五类业务仍需通过线下申请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申请材料。除五类特殊业务以外,登记部门将不再接收各签约银行5月1日后签署的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必须使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

      为确保《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范法律风险,《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所填内容需从银行生产库直接获取原数据,不得使用人工录入方式填写。

      各签约银行应积极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的应用,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为原则、线下为例外”,共同推进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有序、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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